快捷搜索:

林郑月娥首次披露:香港国家安全处已成立

“香港国安法”昨晚起实施。今天下午2点,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与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政府总部举行记者会,讲解国安法的法律及执法细节。

记者会上,林郑月娥表示,此次立法工作体现中央对香港的高度信任,尤其国家安全是关乎全国14亿人民的福祉,涉及国际间错综复杂的形势,但国家安全法的主体执行机关仍然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除了极少数特定情形外,违反国安法中提及的四大罪行的案件,都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机构进行。

林郑月娥介绍,案件侦查由警务处及其他执法部门负责;案件检控由律政司负责;审理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独立司法机关负责。她同时表示,中央对香港高度信任,一定要执行好。

林郑月娥透露,要执行好法律要有相当的力量。“香港国安法”规定执行的组织架构,要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属于高层次,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三位司长、保安局局长及三位纪律部队首长。她透露,警务处已经成立国家安全处,只是处长人选今天没有公布。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