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诞生 致敬66年间那些“民法先生”
民法典诞生 致敬66年间那些“民法先生”
“我们这一代民法学者何其有幸,见证了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诞生。”今天晚上,刚刚结束一场线上民法典讲座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长王轶在电话中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说。
从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开始起草时算起,66年间,新中国几代民法学人筚路蓝缕、永不言弃,不断接力,终于在2020年初夏,将中国带进“民法典”时代。
“第一次听先生的课,先生告诉我民法是私法”
1999年获得博士学位后,王轶进入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师从我国著名民法学家魏振瀛教授,继续从事民法学方面的研究。魏振瀛教授以民法为业的敬业精神,让王轶进一步地体味到了 “身正为师,学高为范”的真谛。
在年已不惑的王轶看来,没有包括佟柔、谢怀栻、江平、王家福、魏振瀛、赵中孚等老一辈民法学家的努力,就不会有闪耀着创新精神和中国智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后来的多部民事单行法律,中国的民法学研究也不会有今天的繁荣局面。
曾担任全国人大法律委主任的胡康生同志饱含深情地回忆,在《民法通则》的起草过程当中,以佟柔、魏振瀛、江平、王家福等4位先生为代表的民法学界发挥了重要作用。
魏振瀛教授主编了《民法》,这本书几乎成了全国所有大学法学学子的必备“红宝书”教材。书印到了第六版,还是沿用枣红色作封皮底色,这红色被学生们“冠名”为“魏振瀛红”。
多年以来,魏振瀛教授与民法同仁一道,不断呼吁制定民法典。魏振瀛曾撰文提出,民法典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2016年9月5日,魏振瀛教授因病去世,北京大学法学院在讣告中称,他学识渊博、治学严谨、正直清廉,工作一丝不苟。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兼任江平民商法学基金会秘书长的王涌,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回忆起他的导师江平先生时,称自己印象最深刻的是,1996年9月12日下午, 江平先生与杨振山先生为我们讲授第一堂民商法课:“民法是私法”。
江先生讲课,思路清晰,信息丰富。他常穿一件黑色大衣,戴一顶灯芯绒礼帽,气度不凡。“两个学期,先生带着我们几乎将重要的民商法立法草案都讨论到了。”
王涌说,以“民法四先生”为代表的老一辈民法学家十分珍爱《民法通则》,那是他们心血的结晶,虽然随着时间推移,民法通则的缺陷不断暴露,但不可否认,他是新中国一代民法学家的伟大成就。
“人格权独立成编可以告慰先生”
2016年魏振瀛教授病重住院,那时,《民法总则》的起草已经启动,最高立法机关已经确立了民法典编纂“两步走”的工作思路,每当有人来探望他,魏振瀛不提自己的事情,只问与民法典编纂相关的事。
2016年6月12日下午,王轶告诉他民法典编纂的进展情况,魏振瀛不时点头,最后他艰难地拔下呼吸机,吐了几个字。王轶靠近听到,他说的是:人格权。
今天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人格权编从体量上看,只有51条,在七个分编中只比最少的继承编多了6条。在体例安排上,它是民法典编纂中的最大争议,也是唯一没有通过单行立法,直接出现在民法典中的一个分编。
“人们对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关注和重视,是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核心和关键。这样的向往体现在民法典里,就成了人格权编。”王轶这样解释人格权编的意义。
2019年12月9日晚,江平教授在中国政法大学第八届本科生创新论坛颁奖典礼暨高端学术论坛上,针对民法典的体系性与科学性发表意见时表示,已经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的民法典草案从内容的创新上看,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是有了独立成编的人格权编,当时在起草《民法通则》时,就强调了人格权。人格权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在最初起草的民法典草案中,确定的九编的体例中,就有人格权编。
2002年1月,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的王利明,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典起草分工会上接手了任务,撰写人格权编的专家建议稿。当时,王轶还在北大法学院做博士后,此前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时,王利明是他的导师。
在王轶的印象里,王利明领了任务后,就带着他和几名学者到山东莱州讨论草稿,住在一家靠近海边的宾馆,大家每天吃完早饭开始工作,对草稿上的几十条内容逐条商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