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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因《吐槽大会》发布禁言令?擦亮眼睛,别

足协因《吐槽大会》发布禁言令?擦亮眼睛,别

中国足协昨日印发了一份新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注意,此处是“新修订”。

某浪体育迅速发了一条微博,并将其中第59条,上下两条合并,拼出了所谓的“球员或官员利用公共媒体挑起敌意会被处罚”的博文。

引发了围观群众的疯狂吐槽。毫无疑问,新浪体育只是在借用《吐槽大会》的热度,将流量收益最大化。但,左看右看,这种操作确实恶心至极。

今日主题——舆论和中国足球。

足协因《吐槽大会》发布禁言令?擦亮眼睛,别


首先,足协并不是一个总能适时输出合理政策的机构,许多政策的下发,不是带着“懒”,就是带着“急”,否则就是“庸”。

在一碗水端平的问题上,也始终存在非常大的争议。

这就给了许多流量型媒体操作空间(检录台也不例外),但这并不代表要使用某些不合乎新闻逻辑的手段进行解读,甚至重新定义,以换取吃瓜群众最大的愤怒值,进而提升KPI。

比如,昨天下发的这份新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

内容摘要如下:

第八十二条 不负责任评论

自然人或组织通过新闻媒体发表与比赛相关的不负责任评论的方式蓄意攻击比赛官员、其他球员、官员、俱乐部(队)、会员协会、赛区委员会及中国足球协会的,给予下列处罚:

(一)球员:至少停赛1场,或处至少1万元的罚款。

(二)官员及其他人员:至少禁止进入体育场(馆)1场,或处至少1万元的罚款。

(三)俱乐部(队):通报批评、罚款或其他处罚。

俱乐部(队)负责人实施前款行为的,可追究俱乐部(队)责任。

前款各项处罚可以独立或合并使用。

第五十九条 挑起敌意和暴力

(一)球员或官员公开煽动他人的敌意和暴力,给予至少停赛或禁止进入替补席12个月,并处罚款至少20万元。

(二)球员或官员利用公共媒体或比赛日在体育场内或其周边地区出现上述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至少停赛或禁止进入替补席18个月,并处罚款至少30万元。


足协因《吐槽大会》发布禁言令?擦亮眼睛,别


看完原文后,我们逐一梳理:

第一,不负责任评论。

其要点有两个——不负责任评论和蓄意攻击,这一条针对的是自然人或组织。

尽管足球与中国足球看起来是两种运动,但在这一点上各个国家足协(足总、联盟)是相同的。

通过网络进行蓄意攻击,甚至罔顾事实的恶意捏造,显然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对此进行制度化警示本质上并无不妥。

第二,挑起敌意和暴力。

其要点有两个——公开以及煽动他人的敌意和暴力,这一条针对的是球员或官员。

球员或官员往往能够拥有一定的知名度,他们的言论与行为有着极强的传播力,因此他们如果有心来煽动群体进行一些极端乃至暴力行为,后果是非常可怕的,会对社会治安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这一条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三,时间。

《吐槽大会》掀起热度后,足协发出这样一份通告,乍一看的确有着极强的“警告”意味。可如果细算,目前距离中超联赛开幕仅仅只剩下一个月时间,现在下发其实合乎逻辑。

此外,这份章程和规定并不是像某些自然人或组织所言,是为了《吐槽大会》而制定的“禁言令”,恰恰早在2014年时就已经存在。

2015/2016/2017/2018/2019赛季前每一次的修订版中都有保留,只是处罚力度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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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过事实后,我们来说观点:

第一,中国足协并未有如某浪体育所说“球员或官员利用公共媒体挑起敌意就会被处罚”的规定,而是明确加了限定条件“公开煽动”和“暴力”,他们如此解读无非是因为“骂中国足球”才是常态,有恃无恐的借着《吐槽大会》的热度冲击月度KPI罢了。

字里行间透露着“恰(wu)饭(liang)”两个字。

第二,中国足协想要让自然人以及组织在比赛日前后减少类似不负责评论并非一封“警告信”可以了事的。

举例来说,上赛季的京鲁大战,以及频发的裁判判罚标准不一事件,都在赛后引发了轩然大波,极端言论自然不在少数。

想要扭转这个局面,加强裁判员管理,专注提升裁判员执法水平同样重要。

同样的道理,面对所有的不足之处都要先自省,再去要求社会和舆论才是最优解。

第三,足球作为竞技体育,比赛之外的情绪发泄也在情理之中,但言论不必极端。

作为球迷群体,在如今复杂的网络环境下,遇事仍需先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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