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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入狱4年半 改判无罪后申请2771万国家赔偿

来源:北京青年报

公务员入狱4年半 改判无罪后申请2771万国家赔偿申诉期间的李小川

被判无罪一年多后,李小川申请国家赔偿近2771万元。

2010年8月26日,四川省宜宾市中院作出二审刑事裁定,认定李小川骗取罗建兵财产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李小川的犯罪所得15.6万元,返还被害人罗建兵。

事件起因与罗李二人在购买土地使用权时的经济往来有关,罗建兵出具的收条显示,曾先后两次给付李小川20余万元钱款。但李小川否认有这两笔款项的来往,称是为了确保其他合伙人付款,罗建兵授意他写下了两张收条。

2018年10月10日,宜宾中院再审认定,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李小川犯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李小川犯诈骗罪不能成立,撤销原判决,改判李小川无罪。

多年的牢狱之灾,让李小川被开除了公职,与妻子离异,女儿求职时政审受到影响,甚至老红军出身的父亲,也因为有一个诈骗犯儿子,无法收录进当地的《名人录》。

公务员入狱4年半 改判无罪后申请2771万国家赔偿李小川国家赔偿的受理通知

两张收条和五年刑期

2006年3月,四川宜宾长宁县,李小川购买了3间门市房的土地使用权,他同时对另外3间门市房有意,但尚未支付土地款。

购买土地使用权后,李小川与周代容、罗建兵、黄显琴三人约定一起建房,并先后以6.8万元和4.8万元的价格,将两间门市房转让给周代容和罗建兵。

争议也在此时出现,罗建兵后来出具的收条显示,当年10月28日,他又付给了李小川10.4万元购买了两间门市房;11月4日,他还替黄显琴垫付给李小川10.4万元,同样是用以购买门市房。

但李小川否认有这两笔款项的来往,他解释称,是为了确保黄显琴付款,罗建兵让自己写下了两张收条。

11月19日,李小川与黄显琴签订《联建房协议》,约定在所购门面土地上合伙修建房屋,罗建兵作为见证人在该《联建房协议》上签字,但此后几人均未实施联建房行为。

2007年3月,李小川将自己名下的门面土地转让,周代容、罗建兵要求李小川退款遭拒。

2009年3月,四川长宁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小川提起公诉,指控称,李小川隐瞒其实有土地真相,骗取罗建兵三间土地门市款15.6万元,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8月,长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小川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犯罪所得15.6万元,返还罗建兵。李小川不服判决上诉,宜宾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2010年3月22日,长宁县法院再次作出判决,仍认定李小川骗取罗建兵财产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被告人李小川的犯罪所得15.6万元,返还被害人罗建兵。

宣判后,李小川仍提起上诉。2010年8月26日,宜宾市中院作出二审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小川提出申诉,2012年7月2日,被宜宾中院驳回。

2012年10月30日,李小川被裁定减刑半年;2013年1月17日,刑满释放。此后,他一直继续坚持申诉。

再审改判无罪

2017年6月22日,四川省高院指令宜宾中院进行再审。

关于案件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一是李小川是否收到罗建兵给付的20.8万元土地款;二是,李小川是否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黄显琴的证言,她始终没有交付购买土地权的款项,2006年11月19日与李小川签订《联建房协议》之后,罗建兵曾多次催其交钱,并称如果不交钱就帮她垫付。而这次催促,是发生在李小川写下借条之后。

同时,关于所付钱款的来源,罗建兵前后的说法也有出入。一审时,他称向四哥(系兄弟关系)借款8万,再审时称借款6万,以及向四姐借款10万,与一审矛盾,同时,缺乏经济能力、钱款来源、实际交付等证据佐证。

宜宾中院认为,在该案中,李小川有继续购买三间门市房的意向,对于多人共同联建房屋的行为,罗建兵是明知的,且积极参与,李小川对罗建兵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2018年10月10日,宜宾中院再审认定,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李小川犯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李小川犯诈骗罪不能成立,撤销原判决,改判李小川无罪。李小川与罗建兵等人共同建屋的行为属民事行为,关系属债权债务关系,可另循民事法律途径解决。

公务员入狱4年半 改判无罪后申请2771万国家赔偿李小川国家赔偿的依据明细

申请2711万元国家赔偿

2019年12月13日上午,在四川省宜宾中院第五审判庭,庭长和三名法官代表法院,向含冤11年的李小川公开道歉,恢复其名誉。

李小川曾经是一名警察,从警十余年后,1992年,成为长宁县旅游文体局的公务员,直至2011年因诈骗罪被开除公职。

这次牢狱之灾也波及到了他的家人,李小川的小女儿考公务员,最后因政审不过关未被录取。大女儿初中没有毕业,就独自外出打工,“别人嘲笑她父亲是个坏蛋”。

李小川已经去世三十多年的父亲也受到了影响,李小川告诉深一度记者,父亲是老红军,曾荣立过多次战功,还是长宁地区第一任区长。然而在当地编著《名人录》时,因为李小川诈骗犯的身份,父亲未能被收录其中。

2019年4月2日,李小川向宜宾市中院申请国家赔偿近2711万元,除了工资和申诉控告费用外,李小川就冤案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精神和名誉损失,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600万元;还就名下一块商业综合用地被强行占有,要求参照相邻地块的土地拍卖价格,赔偿损失1800万元。

谈及下一步的打算,李小川告诉深一度记者,早在第一次被讯问时,他就曾提出过,写下收条时,有在场证人可以说明当时情况。但公安机关并未查证,开庭时也没有证人到场。直到10年后再审,六名证人出庭作证,才得以还原了整个案情。

李小川表示,在获得国家赔偿后,他将继续举报相关责任人,希望能对制造冤案的人员进行追责。

文/ 李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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