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常见问题及答疑
问题1:如果一个公司人数100人,平均工资1.5万。员工也想按照较低基数缴纳五险一金,员工可以和公司签订劳动关系,工资6000元一个月,其他的金额通过灵活用工形式合适吗?
答:这种是不适合的,因为员工个人和公司只要签订劳动关系,这种是不能按照灵活用工来走的。

灵活用工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是通过这种劳动关系转变了一种合作关系,通过合作关系到税局是给他按照生产经营所得去申报个税的,所以它一定是不能和公司有任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这种行为。
比如说一个员工,他和A公司签订了一个劳动协议,劳动合同,那么他就隶属于A公司,不论A公司给他交不交社保,交不交五险一金,他的劳动关系都是在 A公司的。
同时员工他还为B公司去提供一些服务,没有跟b公司产生这种签订劳动关系。那么B公司跟这个个人实际上是可以通过这种平台经济的这种灵活用工方式去解决的。
问题2:如果甲乙双方只是在我们平台上去寻找和达成灵活用工的关系,我们平台是否要代扣代缴?
答:一旦自由职业者和平台签订了这种灵活用工的合作关系之后,平台是一定要为他们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
问题3:灵活用工对共享企业营业范围有没有要求,如果营业范围内没有人力资源或者配送的范围,提供员工共享是否属于超范围经营,无法开出对应发票?
答:灵活用工对于这种经营范围实际上还是有要求的。这个得看咱们这个平台有没有这种经营范围了,一般是能包含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费的,这种是可以开具的。
问题4:在成立有限公司之前,把原来的这种个人投资入股的形式转为个人工作室来投资,这种是不是能有效的降低个税的效用?
答:投资入股的行为最后分红都将按照20%缴纳个税,可以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在税收洼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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