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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之力支撑晚清数十年,褒贬不一李鸿章

说起晚晴,对我们来说总算一段不堪的历史。人民生活水生火热,国家处境岌岌可危。虽然如此,但是大清朝还是在这种极端恶劣的环境中坚持了许多年。然而大清之所以能够在那种世道苟延残喘就不得不说一说以一人之力支撑整个大清的名臣——李鸿章!


一人之力支撑晚清数十年,褒贬不一李鸿章

李鸿章(1823年2月15日—1901年11月7日),本名章铜,字渐甫、子黻[fú],号少荃(一作少泉),晚年自号仪叟,别号省心,安徽合肥人,晚清名臣,洋务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世人多称“李中堂”,因行二,故民间又称“李二先生”。


一人之力支撑晚清数十年,褒贬不一李鸿章


作为晚清重臣,李鸿章是淮军和北洋水师的创始人和统帅、洋务运动领袖之一,建立了中国第一支西式海军——北洋水师,官至东宫三师、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爵位一等肃毅伯。一生参与了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包括镇压太平天国运动、镇压捻军起义、洋务运动、甲午战争等,代表清政府签订了《越南条约》《马关条约》《中法简明条约》《辛丑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1901年11月7日,李鸿章病逝于北京。

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视为“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德国海军大臣柯纳德称为“东方俾斯麦”,慈禧太后视为“再造玄黄之人”,与曾国藩、张之洞、左宗棠并称为“中兴四大名臣”。死后追赠太傅,晋封一等肃毅侯,谥号文忠,著作收于《李文忠公全集》。

李鸿章为了晚清的生存做了诸多努力,但是最终都付之东流。有的人对他褒奖有佳,但是有的人对他则是恨意满满,这一切都要从他签订的一些列条约说起。

面对清廷内部封建顽固派的重重阻挠,李鸿章曾雄辩地提出“处今日喜谈

一人之力支撑晚清数十年,褒贬不一李鸿章

英国摄影师约翰·汤姆逊所摄李鸿章像(直隶总督任上)洋务乃圣之时”。他认为在追求自强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外须和戎,内须变法”的洋务总纲,也就是在列强环伺,外侮日甚的环境中,尽最大可能利用“以夷制夷”的外交手段,为中国的洋务——自强建设赢得尽可能多的和平时间。为此,他一生以外交能手自负,处理过许多重大的对外交涉。但是讽刺的是,在签订逼迫中国出让利益的不平等条约时,李鸿章是列强最喜欢的谈判对象,常常是列强指定李鸿章去谈判,甚至在与俄国签订条约的过程中收取贿赂。

同治十年(1871年)七月二十九日,在办理完天津教案后不久,李鸿章代表中国与日本签订了《中日修好条规》,这是一个双方平等互惠的条约,但李鸿章从签约过程日本人的姿态中,看出日本“日后必为中国肘腋之患”。果然,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出兵侵台,李鸿章积极支持清政府派沈葆桢作为钦差大臣率舰队赴台湾巡阅,并调驻防徐州的淮军唐定奎部6500人分批前往台湾。此事最后虽以签订《中日台事条约》而暂时平息,但后来日本还是于1879年(光绪五年)乘隙吞并了琉球。 [11]

在与日本交涉的前后,李鸿章还分别于同治十三年(1874年)与秘鲁签订了《中秘通商条约》;1876年(光绪二年)与英国签订了《中英烟台条约》。前者旨在保护华工;后者则是因“马嘉理案”导致的中英间的严重交涉。李鸿章在英国公使威妥玛以下旗宣战的要挟下,巧妙地利用国际法挽回决裂之局。在他建议下,清政府派郭嵩焘赴英国道歉,郭氏遂成为中国第一位驻外公使。但条约也因增开了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个通商口岸,并允许英国人可以进入西藏,损害了中国主权。

1883年(光绪九年),中法战争在越南境内初起,清廷命李鸿章统筹边防战事。李鸿章则认为“各省海防兵单饷匮,水师又未练成,未可与欧洲强国轻言战事”。他先与法国驻华公使宝海签订“李宝协议”,旋为法国政府反悔,继与法驻日公使洽谈未果;当战争进入胶着状态时,慈禧改组军机处,主和舆论渐起。

李鸿章在光绪十年(1884年)四月十七日与法国代表福禄诺签订了《李福协定》,五月,随着法军进攻谅山,协议又被撕毁,直至清军在广西和台湾战场分别取得胜利后,李鸿章才最终与法国代表巴德诺签订了《中法会订越南条约》,结束了战争。法国取得了对越南的“保护权”,中越边境对法国开放等特权。因此,时称“法国不胜而胜,中国不败而败”,当时成功收复新疆的左宗棠认为李鸿章“比十个法国将军更坏事”。

1895年,李鸿章在日本马关签订了《马关条约》,割让

一人之力支撑晚清数十年,褒贬不一李鸿章

李鸿章在德国期间与俾斯麦合影台湾及附属岛屿,割让辽东半岛,赔偿2亿两白银,但辽东半岛触动列强利益,引起俄法德三国干涉,日本被迫同意归还辽东半岛,但清廷须缴付三千万两白银的“赎辽费”作为补偿。其后,沙俄以“还辽有功”为名,向清政府租借旅顺和大连两港。

1896年谈判《中俄密约》时,为使李鸿章放弃清政府自造铁路的方针,沙皇批准,以300万卢布贿赂李鸿章。但李鸿章最终实得值可能只有50万卢布 ,李鸿章对此耿耿于怀,在人生最后时刻拒绝与俄方签约。 [11]

根据收集的资料,李鸿章一生签订了30多个条约,由李鸿章作为清政府代表与列强签定的不平等条约有:1876年9月中英《烟台条约》;1884年5月中法《会议简明条款》;1885年4月中日《天津条约》,同年《中法新约》;1895年4月中日《马关条约》,同年11月,《中日辽南条约》;1896中德《胶澳租借条约》;1896年3月,中德《胶澳租借条约》,同年6月《中俄密约》;1898年6月中英《展拓香港界址条约》;1901年9月八国联军《辛丑条约》等。


虽然李鸿章签订了诸多不平等条约,但是我们应该理性的去看待整件事情。签订条约的背后是统治者的昏庸无能,所以我们不能将所有的罪全都加到李鸿章身上。其次我们更不应该被这些事情蒙蔽双眼而否认李鸿章的才能!

李鸿章作为晚清名臣,以一己之力强行为清朝续命,不得不说起能力非常强,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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