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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通过法律修正案 自然人也可认定“外国代理人

中新社莫斯科11月21日电 (记者 王修君)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21日通过法律修正案。根据新法案,自然人也可被认定为“外国代理人”。

据俄国家杜马网站消息,修改后的法律规定,如果自然人传播被认定为“外国代理人”媒体的消息,或参与创作这些信息或从境外及有境外资金来源的俄媒体机构获取金钱和物资,则均可被认定为“外国代理人”。

如果被认定为“外国代理人”,则自然人需要组建标示为“外国代理人”的法人单位才能在俄境内工作,而在其发布的消息中则必须标明自身的“外国代理人”身份,否则其信息传播将被阻止。

俄罗斯司法部将同外交部协商决定将哪些媒体列入或排除出“外国代理人”媒体名单。

俄罗斯国家杜马信息政策、信息技术和通信委员会主席莱文表示,修正案是针对其他国家对俄媒体不友好的对等回应。

国际文传电讯社援引欧洲委员会人权事务专员米哈托维奇的话称,修正案的通过将对媒体自由和人们接收信息和传输信息的能力构成新的严重打击,“这不符合国际和欧洲人权标准”。

2017年,俄罗斯外宣主力媒体RT电视台美国频道被美国列入“外国代理人”名单,并被取消了在美国会的采访资格。同年,俄总统普京签署法案,批准把接受境外资金的媒体法人机构认定为“外国代理人”。此后,美国之音广播电台等9家美国媒体列入“外国代理人”名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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