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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准丧偶老年男性群体 骗婚团伙以婚恋为由骗取

正义网济宁6月19日电(记者匡雪 通讯员刘晓楠 张卫生)有这样一伙人,分工明确、配合默契,以介绍对象、谎称结婚的方式,专挑单身老年男性骗取钱财,最终落入法网。近日,经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9年8月初,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一女子李某某,绰号“黑子”,在得知已离异的70岁庞某某希望找配偶的消息后,通过电话联系,由同伙苗某某开车将其载至庞某某家中,安排了见面相亲。李某某谎称愿意同庞某某领取结婚证,并获得了庞某某的信任。之后,李某某编造其母亲住院需要动手术等谎言,多次向庞某某索要现金财物共计5600余元。

  几天之后,李某某化名“刘秀花”电话联系丧偶的77岁刘某某,称愿意与其处对象,将刘某某骗至嘉祥县见面相亲。双方经交流后,李某某伙同闫某某以购买衣服、收取介绍费的名义先后骗取刘某某现金财物共计900余元。

  2019年9月,李某某又与丧偶的69岁陈某某通过相亲认识,以购买衣服、缴话费等名义骗得陈某某500元。此后,李某某称未看上陈某某,将同伙张某某介绍给了陈某某。在见面相亲后,李某某伙同苗某某、张某某以订婚为由,继续骗取陈某某现金财物7300元。订婚钱给完后,陈某某与李某某等人便失去了联系,玩起了“失踪”。陈某某越想越不对劲,怀疑自己是上当受骗了,到派出所报了案。

  李某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经查,2019年8月份以来,李某某与闫某某、苗某某、张某某(上述三人另案处理)等人团伙作案,专挑寻找配偶的老年男性实施诈骗。闫某某负责寻找作案目标并牵线介绍对象,苗某某出谋划策、现场指挥,李某某和张某某则轮流扮演“主角”“配角”。“主角”一般与男性被害人谈婚论嫁,提出买衣服、吃饭等花钱要求,进展比较顺利的情况下,会根据被害人的家庭情况索要数额不等的见面礼;“配角”则负责配合“主角”骗取男性财产,并索要一定金额的介绍费、电话费。钱到手后,该团伙则会与被害人彻底断绝联系,继续寻找下一位老年男性目标实施诈骗。

  受案后,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某等人以相亲、结婚等名义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编造亲属生病住院、办理结婚证等谎言诈骗他人钱财,作案多起,骗得钱财共计143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陕西检察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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