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们复工后这些地方千万别去!欠薪823万的“
5月9日,人社部公布了2020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表,公布了30家拖欠农民工的“黑心”企业!其中包括9省2市2个自治区,最高拖欠工资为822.8万。
目前全国已经全面复工
受疫情影响
经济较为低迷
咱们农民工之前被迫留家
钱包只出不进
复工后工作又不好找
但越是着急越容易被骗,
骗子就是利用我们这种心理,
工友们千万小心,
下面这些工地可千万去不得!↓↓↓
记住上面这些公司,他们的工地坚决不去,咱们农民工的血汗钱一定要分毫不差的拽在自己手里!
没有出现在“黑名单”上的公司不一定就能完全放心,骗子防不胜防。
农民工朋友有时耐于熟人情面或信任,对企业的概况不予甄别,有关材料草草签字就完事,必然会给以后留下许多无法弥补的隐患。
其次,必须要求一个月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有劳动合同,才是证明我们工作劳动关系,工资金额,工资发放时间和方式的最有效证明。
然后,保留好自己的工作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材料。比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工时统计记录等,便于后期如果有劳动事件时,可以提供相关证据。
最后,不要随意在公司的各种材料上签字确认。特别是空白的制度和不清楚的条文,以防莫名其妙的签字了后,被认定为是领取工资的证明。
总而言之,要早做防范,才能让黑心老板无机可乘!
为了确保付出劳动的农民工能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至今年9月12日。
条例明确提出:不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存储工资保证金等规定且拖欠的,取消建筑施工资质。
条例明确,未根据本条例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自拖欠之日起按日加付万分之五的利息。
逾期不支付的,按拖欠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并对单位处拖欠金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