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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重磅文件强调提高西部地区直融比

时隔多年,西部大开发再一次被高层所推动。

西部大开发重磅文件强调提高西部地区直融比

5月17日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发布,该意见提出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西部地区直接融资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上市融资、再融资,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

值得一提的是,该政策还提出将对西部贫困地区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适用绿色通道政策。

21世纪经济报道根据Wind数据不完全统计发现,2019年以来提交IPO申报并被受理的排队企业多达672家,而其中来自西部地区的企业并不多,仅有48家(含精选层),占比约为全部公司数量的7.14%。

“因为经济发展中心在东部地区,所以导致潜在的上市选手大多集中在一线城市和东南沿海地区,相比之下西部地区的潜在上市公司数量确实比较少。”上海一位投行人士表示,“虽然近年来有政策推动一些贫困县地区的IPO绿色通道,但很多发行人也只是利用这个政策迁移注册地来套利,实际业务还是在东部地区开展。”

而在新的西部大开发政策下,上述西部地区发行人能否真的受益于绿色通道或上市审核速度加速?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投行人士表示,上述绿色通道政策主要适用于西部“贫困地区”的企业,并不代表公司注册只要来自西部地区,就能享受绿色通道待遇或其他支持政策。

据记者发现,不少来自西部省份的发行人其注册地也大多位于省会,例如来自四川的15家排队企业的注册地均为成都,来自陕西的14家排队企业,其中8家来自西安。

主要还是看所在地是不是属于贫困地区,有的西部城市其实还是比较发达,所以很难享受到IPO等环节的制度优惠。”上述接近监管层的投行人士分析指出,“对于这类企业,估计还是要具体看是否属于贫困地区,目前对于贫困的认定最高也只是到县一级,但真正来自贫困县的IPO项目数量可能也并不多,几乎是微乎其微。”


(作者:李硕 编辑:巫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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