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担心买不起房,政府把“经济适用房”变身“
经济适用房曾经作为解决住房困难居民的重要手段,但其实行过程中,出现了或多或少的问题,甚至成为人为制造不公平的工具。国家似乎也看到了这一层,所以现在不再鼓励经济适用房,而代之以保障性住房。
现在我们常讲的经济适用房,已经和开始房改时的“经济适用房”有了明显的不同,根本不是一个概念。改革之初的经济适用房适用率达85%,是面向绝大多城镇居民的,是“又经济又实用”的房子的意思。
后来的经济适用房是针对极少数、大约5%的极贫困家庭的,以家庭年收入为标准划定低收入者给与买房的巨额补贴照顾。这个标准无论如何确定都会产生不公平,都会把与之相差不多的大部分人排斥在外,受益的只是一小部分。而且这一小部分人受益的比例过高,完全出离了公平的界限。
所以很多人削尖脑袋去买经济适用房,也使很多经济适用房落到了并不贫困的人手里。有些人为了买到经济适用房,甚至辞掉工作,让自己人为变得贫穷,这是不是政策的失策之处呢?真正特别贫困的家庭就让他们住公租房,这样就没有人打破脑袋去买经济适用房了,也不会有人为了买房而辞职了。
除了上述原因,经济适用房现实已经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因为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巨大价格差,所以衍生了经济适用房的腐败案。经济适用房空置率高达23%之多,更显示了至少有1/4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不存在住房困难的问题。
直到今天为止,如果不是中央政府强行给各级政府下指标、派任务,经济适用房早就萎缩没了。其实不但开发商不愿意建设经济适用房,就是地方政府也不愿意,因为这完全是赔本生意。
用共有产权房替代经济适用房,是大势所趋,也是一种更公平合理的制度安排。
因为共有产权房充分体现了政府对贫困家庭的扶持照顾,也兼顾了社会公平。由于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所以可以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然后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房屋产权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市民还可向政府“赎回”产权。这样就避免了经济适用房,政府大幅度补贴给别人的弊端,也使贫困家庭可以住上保障性的住房。
不管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共有产权房,对老百姓来说都是一个温馨家庭的期望,即便政策在公平合理,自身不努力也是买不起呀,所以好好奋斗、利用好政策福利把。
那么,各位身边有买到经济适用房或者共有产权房的人吗?小编是屌丝一枚,穷的很,身边朋友没有买到这种房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