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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亿元 得利斯29%股权转让给新疆国企价格敲定

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12月16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同路人投资”)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疆中泰”)已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同路人投资所持1.46亿股得利斯股份,拟以9.94亿元价格转让给新疆中泰。而新疆中泰将控制得利斯董事会,并决定董事长人选。

11月7日,得利斯宣布,同路人投资拟将所持1.46亿股得利斯股份转让给新疆中泰,占得利斯总股本的29%。交易完成后,新疆中泰将成为得利斯新控股股东,新疆国资委将成为实际控制人。12月15日,同路人投资与新疆中泰就该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显示,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6.83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总额为9.94亿元。

同日,同路人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放弃表决权和不谋求控制权事宜的承诺函》,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放弃所持得利斯6989.4万股的表决权,占比得利斯总股本13.92%。同路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具有表决权的得利斯股份总计为1.05亿股,占得利斯总股本的21%。新疆中泰所持具有表决权的得利斯股份为1.46亿元股,占得利斯总股本的29%。

据同路人投资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路人投资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得利斯股票的可能,暂无增持计划。而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之日起30日内,得利斯将进行董事、监事换届选举,聘任新一届高管。在得利斯新一届董事会的11名董事中,新疆中泰将拥有7席的绝对多数,并决定董事长人选。

得利斯称,通过本次交易,自身将引入国有资本,利于紧抓“一带一路”带来的重大发展机遇,优化股权结构,加快战略布局,引进更多战略及产业资源,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及机会,促进整体业务快速发展,提升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对未来发展将会产生积极影响。截至目前,新疆中泰暂无在未来一年内对上市公司的明确重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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